一个女人要成为女王,必需经过三重境界

问:什么样的女人最有魅力? 答:你日进斗金盆满钵盈时我能说“我爱你”,你身陷低谷潦倒拮据时我敢说“我养你”。 [01] 在我前三十年的人生中,一直保持着诸多陋习。 就拿穿衣这件小事来说,生娃前后那两年,体重像过山车一样上去又下来。一年多没添过一件新衣,体重恢复之后,原来的衣服都成了旧爱,一件都不愿再穿。可是一想到它没破没坏没起球没褪色,总不能白白扔掉。于是总强迫自己硬着头皮再穿几回。 三十岁那年的某一天,我突然开窍了,像打通了任督二脉,一下神清气爽头脑清醒起来。 已经不喜欢的衣服,为啥勉强自己非要穿?我特么这不是脑子有病吗?! 我一下醍醐灌顶了。都说一孕傻三年,大概我孕前就傻,这下负负得正了。 开始断舍离。只要不喜欢的,只要看一眼就不想再往身上套的,能送人的送人,不能送人的统统扔掉。一下午的时间,我的衣橱空出了90%的空间,留下的全是真爱。 我认真反思,找到了根源,我这些近乎自虐的毛病,都源自一个童年阴影——穷。 童年记忆里,除了过年能穿衣,其余大多时候,都是捡亲戚家姐姐们的旧衣穿。真正喜欢的衣裙屈指可数,所以倍加爱惜。 那个年代,过日子除了俭省,似乎没有其它出路。我那伟大娘亲的消费观永远是两个字:便宜。能不买的,绝对不买。只选贱的,绝不选对的。若是贵出一分钱,那就是浪费,就是犯罪。 从那时起,少女天性里对漂亮衣服的渴望,成为促使我努力赚钱的源动力。 [02] 2002年我初入职场,我的Boss给我上的第一课,就是女人赚钱的意义。 Boss和我的父母是同代人。他讲了一例真人真事。 这个女人是他的初中同学,已年近五十。因所在工厂倒闭,多年闲赋在家没有收入。在商场看中一双鞋,忍了好久实在中意,于是狠心买下。当晚,丈夫雷霆震怒,原因只两点:一、鞋子价格368元,作为一个家庭妇女,不应该如此奢侈,百八十元的地摊货足矣。二、动用如此巨款,竟然未经男人允许。 女人哭了一夜,第二天,去商场将鞋子退掉。 我听完错愕。 Boss说:“小李,你还年轻,不懂生活的艰难。以后你会知道,女人要赚钱,不在多少,而在于你有自由,有尊严,有话语权。最简单的例子,就是你买一双喜欢的鞋,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同意。” 几年后,我越发懂得这番话的深意。 当我拥有人生第一套房产,不再担心一年几次苦逼的搬家,不再小心翼翼不敢添置家具。在这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天地,我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。 给父母换了房子,夏天不用外出打水,冬天不用进屋烧煤,可以让他们在尚未垂垂老矣的年纪,从此安享晚年。 遇到适合闺蜜的包包和首饰,就坦然买下来,大方送出去。 Shopping时可以只看适不适合喜不喜欢,而不是翻翻吊牌就自己吓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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