尹建莉:爱与溺爱的界限在哪里

“不能溺爱孩子”的说法由来已久,我们往往只从字面理解,认为“溺爱就是爱得太多”,于是推导出“不溺爱就是要少爱一些”。很多家长对此深信不疑,但其实这正是我们被迷惑的表现——爱和溺爱并不是一件事情程度上的深浅,而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。 尹建莉从爱和溺爱的本质说起,分享了她养育一个自由、自觉的孩子的方法。 溺爱的本质是控制,爱的本质是给自由 “溺爱”不是“太多的爱”,是“太多的、打着爱的旗号的控制和包办”。 溺爱是怎么产生的呢? 我们有句谚语叫“爱之深,责之切”,很多父母往往容易陶醉在这种“给予”的幸福中,殊不知这又进入另一个极端,变成了“替代父母”,剥夺孩子的独立性,替他决策人生的交友、学习、游玩等事项,这就是“溺爱”,是披着爱的外衣的占有和控制。 成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去管理孩子,其背后的心理基础是恐惧和不信任。 小到穿衣吃饭,大到择业择偶,很多家长有说不完的“我是为你好”“你要听我的”——表面上看,是为孩子付出了很多,实质上则是事无巨细地剥夺了本属于孩子的自由。 在教育上,“溺爱”恰恰是“反爱”的,所以也是反教育规律的,会阻碍儿童正常潜能的发展,剥夺孩子亲身体验生活的权利,会让孩子失去了很多生活能力,这就是为什么被“溺爱”的孩子会出现很多问题的原因。 没主见、窝里横、没有同理心……一切教育的症结,都在于成人只考虑如何打造和控制这个小人儿。 如何区分爱和溺爱呢? 母爱有两个最重要的任务,首先是和孩子亲密,呵护孩子成长;接下来是和孩子分离,促使孩子成长。所以,如果说“溺爱”是管制、包办、批评,是剥夺孩子体验生活的权利,迫使孩子失去生活的能力;“爱”就是给孩子自由、宽容和欣赏,是陪伴孩子慢慢获得生活的经验。 自由=选择权、尝试权、犯错权 给孩子自由不是放任,更不是“想干什么就干什么”,而是给孩子选择、尝试和犯错的权利,让孩子从中获取成长所必需的生活经验。 当孩子从父母这里获得充分的爱,建立起充分的信任感,在他遇到问题时,总能得到父母的理解和帮助,他自然会对父母表达出依恋和信赖。 爱孩子,离不开对他心理的体贴,无所谓的小事,视而不见,不让孩子难为情。我们什么都不说,以愉悦而豁达的心态对待孩子,孩子会调整自己的——多余的提醒和安慰只是满足了家长,却给了孩子不信任和羞辱。 爱孩子,是尊重孩子,清楚我们和孩子的界限在哪里,明白哪些是我们该做的,哪些是应该允许孩子自己做的,跟孩子的相处会变得简单,亲子关系就会更融洽。 请相信,你管得越少,放手得越多,孩子会越好。 放手的分寸如何拿捏? 孩子的成长并不完全依赖于父母的精细调控,正因为信任每个生命都是独立的,所以可以放手。 “放手”的原则是,在每一件具体事务面前,不要控制,要引导;不要太有痕迹,尽量无痕;不要怀疑,要相信;不要插手,要接纳。 在道德和安全的底线之上,父母应该让孩子做一切他喜欢做的事,唯有如此,孩子才能成为拥有独立思想的人,并有能力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之路。 你放手让孩子自己去做、去尝试,相信她有能力进行选择和自我修正。哪怕有些事情孩子做得很不精彩,哪怕孩子真的错了,你也要允许她犯错,平和地接纳她的不精彩。不要害怕失败,因为失败经常是有价值的。不去犯错,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正确的、什么是不可以的? 请不要惊慌,更不要以为自己做错了。孩子经历的这段混乱期,是他从旧生活秩序向新生活秩序的过渡期。 在旧生活秩序里,父母是主导者,孩子是被动执行者;而在新生活秩序里,孩子是主导者。就像要装修旧房子,在新旧交接之际,屋子里会更加混乱一样。等孩子度过这段混乱期,后面的一切就轻松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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