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个人的一生里面总会有几个难忘的人,不管是否还有联络,或者早已渐行渐远。在一段时间过後,你再也没有向任何人提起过他,可是你心里一直都清楚知道,他在你心里的地位是永远不会变的。那些年,是他教会了你爱;那些年,是他让你知道,你可以爱人。 「但也许,青春成为一种印记,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版本和诠释,深深烙印在生命底层, 我们保留了自己想要拥有的部分,我们变成了现在这样的人。 於是,青春永恒的封存在记忆中,无法删除,不能取代。」—张曼娟《青春》 其实想不起来了,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是什麽样的场景,因为不仔细看的话,他瘦瘦的身躯与并不是那麽突出的身高,很容易被埋没在人群中。他甚至不是一般人眼中所谓的帅哥天菜,但他有一双好看的眼睛,笑起来总是眯眯的,眼角好像会说话。遇见他之前好像没有什麽梦想是最想实现的,但遇见他之後,总是希望可以就在某一个时刻永远停止,待在他身边不要离开了。那时候我们眼中的爱情都还在迷雾之中,你伸手不见前方,或许我们会有迷惘的时刻,伸手不见五指,可是你知道这个人在你身边与你一起前行,所以即使迷惘害怕,你也能从其中感到一丝甜蜜,心甘情愿。 因为遇见他,你开始知道在乎与被在乎是什麽样的感受。因为遇见他,你开始觉得原来这个世界还可以让你有这样的感受和心情。因为遇见他,你会更努力的想要让自己变好,只为了能让彼此留在身边久一点时间。因为遇见他,你开始知道爱情不是只在情歌中听到,电影里看到,你的生活里,每一天每一天都在体会着。也因为这个人,你的情绪会受到影响,好的、坏的。因为这个人,你也有可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不够好,或是因为这个人而学会了自重自爱,你会开始拥抱这个世界的不美好。因为有他,你好像什麽都可以做到。 然而那时候的你太年轻,不管怎麽努力却还是走不到一起,你知道你们就到这里了。可是你也知道,你这辈子不会忘记这个人。你也许不记得第一次遇见的情景,却记得他向自己走来的每个刹那;不记得那时候爱听的每首歌,却记得他曾唱给自己听的那首;不记得自己多怕热多怕晒伤,却记得他在球场上奔跑的身影和牵着手一起走过的大街小巷;不记得自己在遇见他以前曾经嫌日子无聊,但你记得有他的时候你总是不无聊,每一天都甜得像空气里弥漫着糖。 致没能和我走到最後的你,亲爱的你,最後的最後是什麽样的情景,就当作,已经忘记了的不再提起。你就是那种让人记起来以後又太难忘的人,和你一起度过了温暖的时光,那些美好的细节,都牢牢扎根长在心口上最柔软的部分,然後就知道这是必须守护的什麽,因为是你教会了我爱情。 在那样的时光里我们都还没有被世界伤害得太重,还以为温柔是一种能力而不是选择,庆幸是你拥有过我最纯粹的温柔,还好我赶上了我们的相遇。《左耳》里面有一句话说:「爱对了是爱情,爱错了是青春。」,我不知道我是爱对或爱错了你,我只知道,我庆幸我生命中曾有过你。 致没能和我走到最後的你,不管你是否知道,你是我最美的遗憾。如果有一天你问起,也许我会告诉你,你的名字和我的青春等同於一个场景,我在那个场景里好好爱过你了。 图来自:google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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