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情不偏激, 于理不过头: 不要把别人推向绝路

做人要留有余地,不可把事情做绝。人生在世,万不可一条路走到黑,认死理,而应在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认识、冷静判断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情,并采取圆融变通的方法随机应变,以便有足够的条件和回旋的余地,采取机变的应付措施。

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多变的,任何人都不应该凭着一家之言和一己之见,自以为是。即使是某些以为自己绝顶聪明的人,也应该留有余地供,供自己回旋。否则的话,就会给别人留下把柄。

不给自己留余地的人,在笑够了别人之后,岂不知也把自己的短见亮给了别人。所以我们在做人时讲求留有余地,不能把话说得太满,要容纳一些意外事情,以免自己下不了台。

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我们无法预料它的发展态势,有的也不了解事情的发生背景,因此切不可轻易地下断言,而使自己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。

有一位年轻人与同事之间有了点摩擦,很不愉快,便对同事说:“从今天起,我们断绝所有关系,彼此毫无瓜葛……”这话说完还不到两个月,这位同事成了他的上司,年轻人因讲过过重的话很尴尬,只好辞职,另谋他就。

凡事总会有意外,留有余地,就是为了容纳这些“意外”。杯子留有空间,就不会因为加进其他的液体而溢出来;气球留有空间,便不会爆炸;人说话、做事留有余地,便不会因为“意外”的出现而下不了台,从而可以从容转身。

一本杂志上曾经刊载过这样一个故事:

寒冷的冬天,一群豪猪挤到一起取暖,但各自身上的刺使它们不得不马上分开。御寒的本能迫使它们又聚到一起,然而疼痛使它们再次分开。这样经过几次反复,它们终于找到了相隔的最佳距离——在伤害最轻的情况下得到最大的温暖。

之所以强调距离,就是人与人之间交往总要有个“度”,过之则烦恼,少之则陌生。如果这种距离遭到破坏,人也必然会受到伤害。

闫鑫大学刚刚毕业,就进了一家多媒体公司做广告设计,由于自己刚到公司上班,所以对谁都百般地热心,好事几乎都做尽了。谁知,这种过分的热情到了后来却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。大家都开始疏远他,不再理他了。似乎每次他都要热心地帮助人家,大家好像还都不很乐意,于是闫鑫困惑了。

其实,闫鑫的错误在于他犯了人际交往的大忌:保持距离,才能避免伤害的发生,在现实生活中,朋友之间也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,才能保证友谊的长远。

距离是人际关系的自然属性。有着亲密关系的两个朋友也毫无例外,成为好朋友,只说明你们在某些方面具有共同的目标、爱好或见解,但并不能说明你们之间是毫无间隙,可以融为一体的。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其独自的个性,而事物的共性也存在于个性中。共性,是友谊,是连接两者的纽带和润滑剂,而个性和距离则是友谊相吸引并永久保持其生命力的“减振弹簧”。

我们可以做这样一个试验:

弹簧两端连着物体。当你轻轻地拉伸和压缩弹簧时,弹簧柔顺地遵从你的意愿。去掉你的温柔的抚弄,弹簧会给你一个颤动的美丽。两端的物体依然保持着那份自然。

当你过度拉伸和压缩弹簧时,弹簧于是不耐其力,变形了,曲线美破坏了,倔强的弹簧扯离了两物,或将它们弹得远远的。

所以,“保持距离”就是不要过于亲密。也可以说,心灵是贴近的,但肉体是保持距离的。能“保持距离”就会产生“礼”,这礼便是防止对方碰撞而产生伤害的“弹簧”。

物极则必反,否极而泰来。行不可至极处,至极则无路可续行;言不可称绝对,称绝则无理可续言。做任何事时,进一步,也应让三分。古人云:“处事须留余地,责善切戒尽言。”人生在世,万不可使某一事物沿着某一固定的方向发展到极端,而应在发展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其各种可能性。留有余地,就是不把事情做绝,不把事情做到极点,于情不偏激,于理不过头,这样,才会使自己得以最完美无损地保全。

让三分,留余地,表面上包含两方面的意思,一是给自己留余地,有进有退,进退自如,以便日后更能机动灵活地处理事务,解决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。二是给别人留余地,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也不要把别人推向绝路,万不可逼人于死地,那样会迫使对方做出极端的反抗,如此一来,事情的结果对彼此都没有好处。

不让别人为难,不与自己为难;让别人活得轻松,让自己活得阔绰。这就是让三分、留余地的妙处,也是圆融处世的良方。

作者:李昶烨 / 图:pixabay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