惩罚不是因为孩子犯了错,而为了他以后不再犯

教育家夸美纽斯说:“犯了过错的人应当受到惩罚。但是他们之所以应受惩罚,并非因为他们犯了过错……而是为的要使他们日后不去再犯。”

下面故事中小男孩父母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:

8岁的小男孩子吃饭的时候拿面包逗小狗玩。结果狗跳起来把他手中的盘子撞掉了地上,盘子碎了。男孩子对父母说:“盘子是小狗打碎的,不是我。”

母亲问:“可是你没错吗?”男孩大叫:“是小狗的错,与我无关。”父亲让男孩到他自己的房间去,好好反省自己究竟有没有错。

十几分钟后,孩子走出房间,说:“小狗有错,我也有错,我不该在吃饭时间喂狗,这是你们多次告诫我的。”父亲笑着说道:那么,你就该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,要收拾好餐桌,并拿出零用钱赔这个盘子。男孩点头表示同意。

对于孩子来说,犯错并不是件坏事。犯错误是孩子的权利,也是孩子成长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过程,孩子犯了过失恰好是培养孩子责任心的良机。尤其是孩子知道自己犯错的时候,内心都有一种接受惩罚的准备,这是一种心理需求,为自己的愧疚承担责任,取得心理平衡。

这时如果父母采取了正确的方法,孩子会很容易接受父母的教育,也会通过父母的指导对为什么会犯这个错误,以及今后如何避免再犯同样的错误有具体的认识,这就达到了教育的目的。

心理学家发现,三岁的孩子就已经对于自己做错的事有了感知能力,他们之所以把责任推到他人身上,往往是因为害怕受到父母的惩罚。
孩子做错了事情,如果说要孩子承担责任的话,应当是承担如何弥补造成的缺失、如果解决问题的责任,而不是挨父母的训斥。

如果父母因为孩子犯了错而打骂孩子,孩子会认为挨打受骂就是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,挨过打骂之后自己就没事了,惹了多大的祸,都与自己无关了,不论过失大小,后果轻重,责任一律由父母承担了,孩子不需要负任何责任,烂摊子都由父母去收拾。这样做,孩子失去了改正错误的机会,常此以往,就会养成不负责任的习惯。

知之者不如好之者,好之者不如乐之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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